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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住建工作会议: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 推进住建领域改革发展

    218,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出席并讲话。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严世明作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报告,副厅长、党组副书记金昌宁主持会议,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黄汉荣作全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黄武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杨绿峰、封宁等在家厅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2013年,全区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区城镇化率预计达45%,增加1.5个百分点,城乡规划和管理得到加强,五象新区、柳东新区、临桂新区和沧海新区等新区规划建设迅猛发展。“美丽广西•清洁家园”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集运系统基本建成,乡村清洁技术体系和长效机制初步构建。全区保障性住房新开工15.13万套,基本建成12.9万套,新增分配入住11.34万套,全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3.75万户,解决了近100万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全区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双双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75%。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年完成投资3193亿元,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25.5%;房地产和建筑业地税收入占全区地税收入的45%左右。

 

会议提出了2014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城镇化率提高1.3个百分点;力争全面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的房地产业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年度投资任务;城镇保障性住房新开工12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分配入住10万套;力争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督促指导各地力争完成村镇建设投资400亿元左右;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建筑节能45万吨标准煤;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7.5%。
   
会议强调,全区住建系统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加强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

一是深化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紧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组织实施大县城发展战略,加紧构建由县级中等城市、小城市、经济强镇、特色小镇为骨干的县域城镇体系。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新一轮广西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二是统筹实施五大行动,即实施城市新区建设示范行动、城市承载力提升百项建设行动、百镇建设行动、城镇品质提升行动和城镇管理提质行动,全面提升城镇建设质量。 
   
三是大力推进“美丽广西•清洁家园” 专项活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着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环卫服务市场化运营两项试点,开展示范提高、设施提效、技术提升、规划提领、名村提速、古村提质六大行动;把城乡风貌改造作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精品工程,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四是加强质量和分配管理,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把抓建成、抓配套和抓入住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首要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五是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从严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措施,增加住房用地和住房有效供应;商品房存量较多的城市,要注重消化存量,控制新开发总量,研究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供应方式、产权划分、运行管理、上市收益分配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是加快建筑业发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做大做强建筑业,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把改革融入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项工作和每个环节,突出解决制约住建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用改革的办法、市场的机制、创新的举措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带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会上,各市向自治区政府递交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南宁市建委、柳州市住建委、梧州市住建委、武宣县住建局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各市分管副市长、自治区农垦局负责人、各市住建系统主管部门负责人、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